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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考試院會會議
依考試院組織法規定,考試院設考試院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考選部長、銓敘部長、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等首長,共同決定憲法所定職掌之政策及其有關之重大事項。
12.人事管理機構
依人事管理條例之規定,指各機構設置人事處、人事室,人事管理員。
依考試院組織法規定,考試院設考試院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考選部長、銓敘部長、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等首長,共同決定憲法所定職掌之政策及其有關之重大事項。
12.人事管理機構
依人事管理條例之規定,指各機構設置人事處、人事室,人事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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