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於執業或執照更新時,積分數需達 150 點,以「護理師」執業未達換照標準。
專業課程、專業品質積分需達135分,目前為29.00分:不符合。
(具有專科資格,可折抵所有積分:不可抵)
專業倫理、專業相關法規積分總合需達15分,目前為4.10分,超過僅可計15分:不符合
專業倫理、專業相關法規需修習感染管制之課程至少1堂,目前為0堂:不符合
專業倫理、專業相關法規需修習性別議題之課程至少1堂,目前為1堂:符合
◎ 各項積分列表 按「課程屬性」統計
護理師/士
專業課程
27
0
護理師/士
專業品質
2
0
護理師/士
專業倫理
4.1
0
專業倫理、專業相關法規總和至少15點;最多15點
護理師/士
專業相關法規
0
0
專業倫理、專業相關法規總和至少15點;最多15點
◎ 各項積分列表 按「實施方式」統計
護理師/士
在國內外護理學雜誌發表論文
0
0
換照限50點
護理師/士
在國外執業或開業
0
0
護理師/士
至國內外護理專業研究機構進修
0
0
換照限25點
護理師/士
參加有公開徵求論文及審查機制之相關醫學會、學會、公會或協會舉辦之學術研討會
0
0
護理師/士
參加有公開徵求論文及審查機制之護理學術研討會
0
0
護理師/士
參加經評鑑合格之醫院或主管機關跨專業之團隊臨床討論或專題演講之教學活動
4
0
換照限50點
護理師/士
參加網路繼續教育課程
0
0
換照限30點
護理師/士
參加護理學雜誌通訊課程
6
0
換照限30點
護理師/士
衛生教育推廣講授
0
0
換照限15點
護理師/士
醫學院校、醫學會、學會、公會、協會、教學醫院或主管機關舉辦之專業相關繼續教育課程
23.1
0
護理師/士
在國內外大學或研究所進修專業相關課程
0
0
每學期限15點
- Jun 26 Fri 2009 18:43
積分數需達 150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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